2011年8月,“emoi基本生活”发现一个从网页设计、店面装修风格,甚至连品牌理念、产品理念都与自己相似的网站。而在这家网站中展示的一些热销产品中,竟然有数款在售产品与emoi已有外观专利的产品外观...展开
2011年8月,“emoi基本生活”发现一个从网页设计、店面装修风格,甚至连品牌理念、产品理念都与自己相似的网站。而在这家网站中展示的一些热销产品中,竟然有数款在售产品与emoi已有外观专利的产品外观一致,随即,“emoi基本生活”品牌持有者深圳市基本生活用品有限公司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该公司品牌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涉及范围涵盖了emoi品牌旗下持有外观专利的花瓶、双层玻璃杯、针织运动包、名片盒、硅胶钥匙包、折叠纸盒等6款产品。在诉讼中,原告“emoi基本生活”指出, 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自己依法享有的专利权,并通过侵权产品获利,导致“emoi基本生活”经济利益遭受巨大损失。“emoi基本生活”向法院提出申请对方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的诉求。经过审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在这6件专利侵权诉讼中,认定被告公司制作并销售被控产品的事实,要求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累计近20万元。“emoi基本生活”将保留继续追索其他合法权益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