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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

房屋租赁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让我们来看看房屋租赁合同、税率、管理、注意事项及流程信息的介绍。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甲方):________ 性别:____年___月____日出生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性别:_____年____月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市____街道___小区___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计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按月交。每月月初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法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法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法规定是怎么样的? 了解房屋租赁合同法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法,其是保障出租房屋双方的权益,使得双方都有据可循,有法可依。首先,房屋租赁合同法要求房屋的出租方要具备国家所规定的关于房屋出租的相关手续。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要在房屋出租的双方(即承租方与出租方)都要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进行,不允许出现威胁、压迫等不良情况。
其次,房屋租赁合同法要求房屋租赁合同上要写明房屋的名称以及其具体租赁的规模大小、使用途径以及租金等内容。
再次,房屋租赁合同法要求房屋租赁合同上要标注相关的维修条件。一般是对租赁物及其里面的相关附件、配件等不当或者非正常使用造成损坏的,一般都要承租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然后,房屋租赁合同法也对房屋租赁过程中出现的转租现象进行了说明,如果未经出租方的同意,擅自对房子进行转租的,出租方可以认为该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最后,如果房屋租赁所签订的合同不满六个月或者对租赁时间没有明确约定的,都属于不定期的租赁这种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出租方只要在合理的时间内告知承租方就可以随时解除双方的合约。
房屋租赁注意事项
房屋租赁注意事项
一、房屋租赁出租方注意事项
1、房东要核实承租人
房东在出租房屋时应对租房人的身份加以核实,主要包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相关证件的核查,同时要访问租房者的姓名、工作、居住人数途等情况,最好到相关公安机关查询租房者信息。
2、房子尽量不租给短期租住者房东最好一般不要租给短期租房者,比如只租一两个月的人,租给对方时必须要十分谨慎。一般房东尽量以半年为最短期限,并且房主对不知底细的人尽量不要透露太多的信息。
3、物业杂费的交付
卫生费、有线电视费等费用由谁来交,要与物业或业主核实。
4、房东多回访承租者
房东要经常打电话询问租房者房屋的情况,并定期看看房屋的基本概况。一旦发现所出租房屋有什么异常现象,尤其是在家电等切不可掉以轻心,要及时通知公安机关。
二、房屋租赁承租方注意事项
1、出租房房东个人情况
承租房屋时,租房者对于房东的个人情况要验查仔细:房东本人、房产证、身份证,委托出租的要有委托人的委托书、房产证、身份证或复印件。无房产证的要有购房合同,转租的要有租赁合同以及提供该房屋的相关产权证明,以免引起法律纠纷。
2、定金支付注意事项
承租方避免交订金,房客一旦交了订金就十分被动,提出的要求可能不被写进租房合同里。如果房主要求支付定金,也需要请查看以上证件,一般定金不要超过月租金的20%,并且要求出具收条。
3、房屋损坏情况写进合同
承租方收房时要仔细,将房屋设施破损的情况写进合同,以防中介在收房时扣押金。
房屋租赁税率是多少
房屋租赁税率是多少
1、房产税
按《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拥有房屋产权的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12%在出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对私有房产主将房屋出租给个人居住,凡经房管部门备案并执行房管部门规定的租金标准的,可暂免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城镇土地使用税
拥有房屋产权的个人,出租的房屋位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应按房屋土地(含出租的院落占地)面积,依土地的等级及适用的土地等级税额,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国税发〔2003〕89号文件的规定,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3、营业税
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5%缴纳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月收入在800以下的免征营业税。
4、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个人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应以缴纳的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比率缴纳。前面已提到,教育费附加为3%,城建税按纳税人所在地区的不同分为7%、5%、1%。
5、印花税
个人出租自有房屋,凡用于生产经营口的,应于签订合同时按双方订立的书面租赁合同所确定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
6、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800元费用后的应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月收入在4000以上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20%以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税税率均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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