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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住房公积金

东莞住房公积金

东莞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东莞住房公积金查询
东莞住房公积金查询
一、网上查询
1.您可以到东莞住房公积金网站进行注册后,查询自己的公积金情况。东莞住房公积金官方查询网址为:http://t.cn/RvHQTVG
2.网上可查询内容: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单位公积金业务办理;公积金缴存计算器;公积金贷款计算器;公积金利率等。
二、电话查询
东莞公积金自助查询热线:12329
服务时间:7*24小时
(1)东莞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电话是12329.可以提供公积金缴存业务.提取业务.贷款业务以及投诉及建议等其他相关咨询服务。住房公积金电话自动语音服务为全天24小时,人工服务为正常上班时间。
(2)12329详细咨询操作流程请看:http://dg.bendibao.com/dgzffw/2014715/115283.shtm
三、服务网点
东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部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罗沙路岗贝路口银盈楼3楼公积金办事大厅
联系方式:咨询电话:22337076
服务投诉电话:0769-22336030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上班。
常平办事处
地址:东莞市常平镇常东路东田丽园领豪坊127号
咨询电话:81178991
塘厦办事处
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花园街16号建行塘厦支行内
咨询电话:82772882
虎门办事处
地址:东莞市虎门镇港口路银丰大厦建设银行虎门支行内
咨询电话:85168102
石龙办事处
地址:东莞市石龙镇政府广场东北角4号
咨询电话:23660062。
东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设置
东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设置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6个科,主任1名,副主任3名。
(一)综合科
协助单位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文秘、行政、综合协调、人事、财务等工作;负责中心内部普法教育、纪检、党建以及工、青、妇组织工作;承担会务、政务信息公开、信访、保密、档案和咨询工作;承担采购、资产管理和后勤等保障工作。
(二)核算科
负责住房公积金收支分配的核算管理;负责原始凭证的审核和会计凭证的填制、登录、入帐,每日与受托银行进行帐务核对;负责与受托银行的票据交割和录入;根据会计制度及核算规程编制会计报表;负责会计年度预、决算工作,定期进行财务分析;负责会计帐、表、簿、卡及传票、凭证、业务用章及会计档案的管理;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筹集、使用计划和住房公积金统计报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标准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三)科技信息科
承担中心信息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公积金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和升级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系统和门户网站的维护和管理;负责门户网站的信息更新和发布工作;负责信息系统及计算机使用、管理培训工作。
(四)业务管理科
负责公积金业务办理管理工作;拟定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制定和调整业务政策及流程;分析业务数据及动态;对办事网点、受托银行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
(五)稽核监督科
负责内部控制评价标准的制定及组织实施;对归集、贷款、提取业务进行稽核;对内部机构运作及银行等合作机构的代办行为进行稽查和考核;协调配合外部审计部门对中心的审计监督工作并落实整改;负责其他稽核相关工作。
(六)政策法规科
负责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起草、修改、报批、解释;负责中心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查;负责中心合同、协议等文件的审查;负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受理信访、催建催缴、行政处罚等工作;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务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法律事务;负责其他执法相关工作。
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工作调离本市、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5)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的;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
(10)职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11)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
(12)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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