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政离婚协议更改程序是什么
1、如果你和配偶是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后,又对离婚协议后悔了,这是不可以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更改的。因为婚姻登记机关要求你们离婚时写下离婚协议书的目的是为了证明,在登记离婚时,你们二人双方都是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对子女的赡养权和财产的具体分割做出了合理的处理,所以,当你们成功办理离婚后,保存在婚姻登记机关里的离婚协议书是不能再次修改的。2、如果是两人都对签订的离婚协议有不满的地方,如果能协商成一个意见,那么私底下按照后来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执行也是没有问题的。如果担心一方反悔,建议可以去公证处对新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或者是直接向法院申请修改离婚协议书。
3、还有一种情况,是你可以提出上诉的,就是在签订这个离婚协议书的时候,你不是自愿,或者是被胁迫,威胁,迫于无奈,被欺骗的几种情形下,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法律中对此也有着详细的规定。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之后的一年内,如果对于财产分割问题有疑问,比如说发现了对方转移财产,或者隐瞒不报,那人民法院就会受理。受理后经过调查没有发现这些情况属实的话,就会驳回当事人更改的请求。4、如果你是协议离婚后单方面的反悔了,也可以自己去法院请求修改上诉,不过不一定能够成功。
5、民政离婚协议更改程序基本就是这些了。二、想要修改离婚协议书需要什么证件
1、需要本人带着双方的户口簿或者是身份证还有结婚证件。
2、也需要双方各种财产的证明资料。3、还有就是合理合规的离婚协议的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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