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诸葛找房
房子可以促成一个家庭,也可以毁掉一个家庭。近些年,随着结婚率的降低和离婚率的走高,婚前婚后的房产归属问题引发人们的热议。有些伴侣在艰苦之时可以做到共患难,但在共同奋斗之后却忘了曾经一起为房子努力付出的初衷是什么。而有些情侣则因为房子的问题而止步迈入婚姻殿堂,为了房产证上加名字的事情闹得不可开交。还有人,利用房产制度的不完善而骗婚骗房,视道德底线于不顾……
总之,房子与婚姻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也是国人自古以来传承下来的思想和情感寄托。面对世间百态,我们总是试图通过公正严明的法律去解决实际生活中的问题,但有时候理性和感性很难共存,完完全全的公平也很难实现,只能相对而言。比如,随着新婚姻法规的问世,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已经不能完全决定婚前婚后的房产归属问题了,不占理的那一方再闹也没用。
对于在婚前买房这方面:其实不用诸葛小编过多解释,大多数人都知道。如果是全款的话,即使结婚时加了名字也属于婚前财产,离婚占不到什么便宜。如果是贷款的话,要视结婚时贷款偿还剩余的多少而定。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后按份共有,房屋产权人需对另一方作出还贷部分的补偿款,以及房子的溢价部分。若是双方于婚前共同付了首付,婚后一起还贷,则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在婚后买房这方面:无论全款还是贷款,无论房产证上有没有写名字,离婚后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按法律公平分割。当然,如果婚后一房全款购房,而另一方又无收入,离婚时也需要出示个人财产的公证书,否则会认定成夫妻共同财产。
如今时代多元化了,很多家庭都讲究男女平等,因此结婚有房不再完全是男方的标配,图房而结婚也不再专指女方。而对于父母来说,辛辛苦苦攒钱买的房子,自然想全部留给自己的儿女,不想“便宜”了别有用心的旁人也在情理之中。这时候写名字就有讲究了,写对了相当于上了双保险,免得离婚被别人骗。
对于在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方面:无论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离婚后都按出资份额来进行分割。如果是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就属于对子女的赠与,无论婚前还是婚后,只要房产未过户,离婚时都作为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对于在婚后贷款购房方面:如果是由一方父母出首付款,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话,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会产生两种情况:一是父母没有明确公证房产是赠与自己子女,那么离婚后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是父母明确了赠与子女,离婚时首付款仍归出资一方,剩下的还贷部分按照签订的合同份额划分。如果没有合同,则按照还贷份额划分,房屋增值部分双方平分。
因此现在很多法律意识比较强的家长,都会事先与子女签一份赠与协议,同时将出资凭证保留好,以此来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当然,诸葛小编还是相信多数夫妻的感情都是真挚的,因爱而结婚的。本文只是针对社会上一些不良现象进行一些分享,结婚前就算计到离婚时如何的确也就没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