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诸葛找房
总说“谈钱伤感情”,夫妻两人好的时候不分你我,一旦婚姻出现问题,可能撕破脸皮,甚至对簿公堂。近日阿根廷一70岁老太离婚后起诉前夫,要求他为自己做全职主妇27年付出的劳务进行赔偿,最终法院判其前夫赔偿800万比索(折合人民币117万),网友一致欢呼判得好。
无独有偶,闹得沸沸扬扬的还有近日曹某明星的离婚事件,内容也印证了不少人说的那句:如今最危险的职业竟是全职太太!结婚的时候说一句“我养你”,离婚的时候却变成是“我养的你”。爱情以平等人格为基础,而婚姻却是以经济的平衡为制约。
按规定,夫妻离婚时,即便有一方无经济收入或生活困难,另一方理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现如今,很多夫妻为了避免离婚时发生不必要的纠纷,会在婚前拟一份夫妻财产协议,约定好财产归属。有些人甚至把“有家暴行为的,净身出户”、“债务归你财产归我”这些条款,作为婚姻的安全保障一并写入协议内,但它们具有法律效力吗?
哪些婚内财产协议属于有效范畴
首先,须以书面形式呈现,口头约定无效!可以是双方自行达成,也可在公证部门的参与下达成;其次必须是属于两个人的财产,若是父母赠与的财产,则不能算在协议内。
这些约定可能被认定无效,务必注意
1.谁提离婚谁拿不到财产
一定不要出现限制人身权的条款。在很多夫妻协议中为了防止一方提出离婚,从而约定先提离婚的一方要净身出户,比如不能提离婚,提的话就啥也别要了,再比如约定一方若有家暴或违背原则(CG)的行为,则净身出户……最好不要附加任何条件,如果变成一个附条件的离婚协议,那么一方不同意协议离婚,就只能是废纸一张。结婚离婚都是夫妻双方共同的权利,结婚自由,离婚也自由,拿财产作为要挟限制对方离婚,当然是无效甚至违法的。
2.不要出现有失公平的约定
比如约定财产归一方所有,而债务归另一方所有,哪有这样的好事?债务一方完全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实际生活中也不会以一方是否知情债务的存在而免于承担责任,而是看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也是具有归还义务的。
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是什么?第一,看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第二看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所带来的的利益。比如购买、装修共同住房所负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债务,或是共同从事生产、经营的活动,也包括一方从事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形式。
3.约定房产归属却未过户
婚前想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或为婚后共有,在实际未办理产权更名手续,也就是过户,均算作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而不是财产约定。类似的还有很多夫妻在协议中约定,某一部分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实际财产仍由父母掌管,从法律上看,这都属于未完成的赠与,便不会生效。因此为了避免一方反悔向法院撤销,就一定要办理过户手续。
结婚不是简单的两个人在一起生活,这中间还涉及到财产等经济问题,夫妻早早签下婚内协议是好事,但也不是想签就能签,想撤销就能撤销的,一旦签订便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所以务必记住以上几点,避免将来因财产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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