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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后有笔钱每年都要向物业索要,错过就被别人私吞了!

诸葛找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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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房地产行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居民住宅楼拔地而起,与之一起增多的是各种各样的小区,不管我们是选择租房还是买房,有一点是我们始终要面对的,那就是小区的物业管理。物业管理说白了就是小区内会有专业的团队,为业主解决日常居住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同时业主也需要缴纳一定的服务费,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物业费,这种看似一个出钱,一个出力的简单交易,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操作却并没有那么容易。近几年由于业主对小区物业服务的逐步重视,使得物业和业主常常被放在矛盾的对立面上。

有一点不可否认,一个好的物业确实能让业主的居住舒适度显著提高,物业服务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甚至能影响到业主的喜怒哀乐,仔细一想,业主的居住、出行、健康、安保等事宜都和物业密切相关,由此可见在当今社会,有一个好的物业是多么重要的一件事。

买房后有笔钱每年都要向物业索要,错过就被别人私吞了!

但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对居住环境的要求也逐步上升,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些物业在提高了管理的级别后会选择合理的增加物业费,也是情有可原的,但是很多业主都不知道,物业费并不是交完就完事了,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有一笔钱是我们每年都应该要求物业进行返还的,否则这笔钱很容易就被物业私吞了。

物业费一般包括专业管理人员的人工费、绿化植物的养护费、公共设施日常的维护费、清洁卫生费等等,但如果业主细心留意的话就会发现,现在很多小区的电梯里、楼梯口、地面停车位等一些公共的区域,都设置了一定数量的收费经营项目,比如说电梯里张贴的广告、小区门前空位处的小商贩、空地面上划出来的停车位等等,这些表面上看似和业主没什么关联的事情,其实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业主们有没有想过,这些收费项目所产生的收益,其实和自己有关。

买房后有笔钱每年都要向物业索要,错过就被别人私吞了!

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们不难看出,小区的地面停车费、电梯广告的收入等,不应该只属于小区物业,而应该由全体的业主所有,物业人员没有任何理由把这笔收益据为己有。而且业主对小区内的公共场地、公用的设施设备等都享有监督权和知情权,小区物业对这些业主共有的场所有什么决定之前,需要征得业主的同意,同时需要就各种收费的明细和经营的收费项目所带来的收益对业主进行公示,做到全透明服务。业主如果对物业有任何不满都可以随时进行沟通,必要的时候也可以向业委会、物价主管部门或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利益。

俗话说的好,新年新气象,在19年的第二天,菏泽的某一小区就传来了“喜讯”,据有关媒体的报道,2019年1月2日,菏泽某小区的300余名业主收到了来自物业发放的200元“红包”,这笔钱其实是近两年来小区内的地上停车位所收到的租金,物业人员表示,这笔钱理应由全体业主所有。该小区的物业经理介绍,此小区自从2014年交房开始陆续交房,虽然只有8栋楼,小区的总面积也不大,但地面停车位的问题却风波不断,为了解决停车的问题,2017年12月,小区物业的管理人员和业主代表协商决定,在小区内划出地上停车位30个,有偿提供给业主停车。每年收取的停车费用于小区内公共建设使用,或者逢年过节给业主发放油、面等生活用品,业主纷纷对此举表示赞同,为物业的工作人员点赞。

买房后有笔钱每年都要向物业索要,错过就被别人私吞了!

其实很多小区都有地面停车位的设置,但是由于账目的不透明等问题,引起了业主的诸多质疑。公共的收益之所以发展成为了一笔糊涂账,原因其实是多方面的,很多业主都觉得公共收益不牵涉自身利益,对很多事都是看在眼里却没记在心上,物业虽然都心知肚明,却故意装糊涂,另一方面,还有很多小区的物业没有设立委员会,业主也缺乏对物业的监管,导致公共收益成为了物业的隐形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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