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规定
1、 本章适用于板材隔墙、骨架隔墙和玻璃隔墙等非承重轻质隔墙工程的施工。
2、 轻质隔墙的构造、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3、 轻质隔墙材料在运输和安装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损坏表面和边角。应防止受潮变形。
4、 当轻质隔墙下端用木踢脚覆盖时,饰面板应与地面留有20—30㎜缝隙;当用大理石、瓷砖、水磨石等做踢脚线时,饰面板下端应与踢脚板上口齐平,接缝应严密。
5、 板材隔墙、饰面板安装前应按品种、规格、颜色等进行分类选配。
6、 轻质隔墙与顶棚和其他墙体的交接处应采取
防开裂措施。
7、 接触砖、石、混凝土的龙骨和埋置的木楔应作防腐处理。
8、 胶粘剂应按饰面板的品种选用。现场配制胶粘剂,其配合比应由试验决定。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1、 板材隔墙的墙板、骨架隔墙的饰面板和龙骨、玻璃隔墙的玻璃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2、 饰面板表面应平整,边沿应整齐,不应有污垢、裂纹、缺角、翘曲、起皮、色差和图案不完整等缺陷。胶合板不应有脱胶、变色和腐朽。
3、 复合轻质墙板的板面与基层(骨架)粘接必须牢固。
施工要点
1、 墙位放线应按设计要求,沿地、墙、顶弹出隔墙的中心线和宽度线,宽度线应与隔墙厚度一致。弹线应清晰,位置应准确。
2、 轻钢龙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 应按弹线位置固定沿地、沿顶龙骨及边框龙骨,龙骨的边线应与弹线重合。龙骨的端部应安装,
龙骨与基体的固定点间距应不大于1m。
⑵、 安装竖向龙骨应垂直,龙骨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潮湿房间和钢板网抹灰墙,龙骨间距不宜大于400㎜.
⑶、 安装支撑龙骨时,应先将支撑卡安装在竖向龙骨的开口方向,卡距宜为400—600㎜,距龙骨两端的距离宜为20—25 ㎜.
⑷、 安装贯通系列龙骨时,低于3m的隔墙安装一道,3—5m 隔墙安装两道。
⑸、 饰面板横向接缝处不在沿地、沿顶龙骨上时,应加横撑龙骨固定。
⑹、 门窗或特殊接点处安装附加龙骨应符合设计要求。
3、 木龙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 木龙骨的横截面积及纵、横向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⑵、 骨架横、竖龙骨宜采用开半榫、加胶、加钉连接。
⑶、 安装饰面板前应对龙骨进行防火处理。
4、 骨架隔墙在安装饰面板前应检查骨架的牢固程度、墙内设备管线及填充材料的安装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如有不符合处应采取措施。
5、 纸面石膏板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⑴、 石膏板宜竖向铺设,长边接缝应安装在竖龙骨上。
⑵、 龙骨两侧的石膏板及龙骨一侧的双层板的接缝应错开,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
⑶、 轻钢龙骨应用自攻螺钉固定,木龙骨应用木螺钉固定。沿石膏板周边钉间距不得大于200㎜,板中钉间距不得大于300㎜,螺钉与板边距离应为10—15 ㎜ 。
⑷、 安装石膏板时应从板的中部向板的四边固定。钉头略埋入板内,但不得损坏纸面。钉眼应进行防锈处理。
⑸、 石膏板的接缝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板缝处理。石膏板与周围墙或柱应留有3㎜的槽口,以便进行防开裂处理。
6、 胶合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 胶合板安装前应对板背面进行防火处理。
⑵、 轻钢龙骨应采用自攻螺钉固定。木龙骨采用园钉固定时,钉距宜为80—150㎜,钉帽应砸扁;采用钉枪固定时,钉距宜为80—100㎜.
⑶、 阳角处宜作护角;
⑷、 胶合板用木压条固定时,固定间距不应大
于200 ㎜.
7、 板材隔墙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 墙位放线应清晰,位置应准确。隔墙上下基层应平整,牢固。
⑵、 板材隔墙安装拼接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构造要求。
⑶、 安装板材隔墙时宜使用简易支架。
⑷、 安装板材隔墙所用的金属件应进行防腐处理。
⑸、 板材隔墙拼接用的芯材应符合防火要求。
⑹、 在板材隔墙上开槽、打孔应用云石机切割或电钻钻孔,不得直接剔凿和用力敲击。
8、 玻璃砖墙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 玻璃砖墙宜以1.5m高为一个施工段,待下部施工段胶结材料达到设计强度后再进行上部施工。
⑵、 当玻璃砖墙面积过大时应增加支撑。玻璃砖墙的骨架应与结构连接牢固。
⑶、 玻璃砖应排列均匀整齐,表面平整,嵌缝的油灰或密封膏应饱满密实。
9、 平板玻璃隔墙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 墙位放线应清晰,位置应准确。隔墙基层应平整、牢固。
⑵、 骨架边框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和产品组合的要求。
⑶、 压条应与边框紧贴、不得弯棱、凸鼓。
⑷、 安装玻璃前应对骨架、边框的牢固程度进行检查,如有不牢应进行加固。
⑸、 玻璃安装应符合本规范门窗工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