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费的支付方式有两种情况:竣工后一次性付清和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目前,普遍采用的是第二种付款方式。
一般将装修款项分四次支付,分别是:开工时的预付款,中期的进度款,竣工后的尾款和维修金四项。
预付款:签订合同后,一般预付给装饰公司大约工程款的30%作为工程启动资金,作为装饰公司备料,按期进场施工的保证。也有的装饰公司采取装修前先付500元订金,进行方案设计,待签下合同后定金可抵工程款;
中期进度款:工程进行一半后,可考虑支付工程款的30%~50%为宜.因为这时基层工程已基本完成并验收.而饰面材料往往比基层材料要一些,如果这时出现资金问题,最易出现耽误工期的情况。如果一次性支付的金额较大,可分成2~3次支付,但间隔时间可短些,每次支付的金额可相对少些,以杜绝装饰公司将大笔资金挪作他用。
竣工后的尾款:工程结束后,经验收合格,甲、乙双方都感到满意后将所剩余款一次性支付给装饰公司。
维修保证金:客户可保留工程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一般在工程竣工半年后支付。既然是合同,对双方都是有约束力的,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业主最好遵守合同上所定下的付款方式,不要任意变动(若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解决),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
上述内容不代表齐家意见,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