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安置房是因为城建而给居民提供的住房,所以它在性质上,和商品房是不一样的,安置房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那么究竟安置房可以过户吗?
一、安置房可以过户吗
1、安置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是并不是所有安置房都行,拆迁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所以和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如果安置房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就可以可以进行上市交易。
2、需要注意的是,安置房过户有一个时限,每个地方的拆迁机构都有规定,在拆迁合同签订的一定时间内,可以办理分户以及析产过户和转让过户,但超过时限就无法办理了。如果不满5年的话就不能过户,想过的话,只能通过做公正,这样的房子只是协议,如果您是买家,最好是等房产证办下来了再买。
二、安置房过户怎么收费
1、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非住宅10元/㎡,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2、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3、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4、核档费:50元/宗。
5、契税:税率为3% ,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普通住宅收取1.5%,标准为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1.2以上、交易价格4290元/平方米。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二手房的对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买方承担。
6、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收取,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7、营业税及附加:个人购买不超过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8、个人所得税:房产不超过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分为①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营业税-合理费用)计征;②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卖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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