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社会离婚几率越来越高,夫妻离婚后会出现房产方面的一系列纠纷,那么该怎么来处理房产呢?下面让小编为大家分享离婚后房产归属,以及2017离婚房产分配条例,大家可以了解下。
一、离婚后房产归属—2017离婚房产分配条例
1、全款买房
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并取得了房产证,房屋登记在出资人的名下,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按《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后另一方无权要求进行分割。
2、按揭买房
(1)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并支付完全部购房款,取得了房产证并已登记在一方的名下,这种情况如何分割房产?
应当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一般仍归一方个人。因为财产本身的性质不因婚姻关系的存废而发生变化,所以属于个人财产的房屋在婚后产生的部分也应当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2)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
依据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离婚后房产归属—2017离婚房产分配条例
3、父母出资参与买房子女离婚
(1)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当事人结婚后,一方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3)婚后一方父母付首付,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4)双方父母共同出资,全部或者是部分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婚前一方父母支付全资,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或者婚前一方父母付首付,婚前婚后仍然由父母支付每月贷款的,这两种情形均属于父母支付全资。该房屋应当属于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
4、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
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 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编辑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离婚后房产归属,以及2017离婚房产分配条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看完以上文章内容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进行详细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