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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区别 安置房有买卖风险吗

福州设计师王欢

06-30

随着国家的快速发展,对安置房的政策也开始多了起来,而对于人民群众住房的政策也多了起来,比如安置房政策、经济适用用房、商品交易房等等,这些都让人对房屋的概念很难区分。那么,下面一起来了解安置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区别。

安置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区别

区别一:经济适用房和安置房相对于商品房来说质量比较低

由于安置房建设利润被限制的比较死,所以有些建筑商为了增加利润会偷工减料。再加上有关部门监管不力,造成安置房的质量比商品房的还差。但是也有比较负责的,质量相对比较好的安置房和经济适用房,但不多。

区别二:相对于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安置房大部分是不属于完全产权

现在很多的经济适用房和安置房都不是完全产权,就算有完全产权,也不一定具有完全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土地性质都是划拨土地,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所以,安置房以后再次交易时,会被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

区别三:经济适用房和安置房交易时间受限

经济适用房和安置房都规定5年内不能买卖,而且产权为有限产权。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您买到的房子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进行买卖。

区别四:经济适用房和安置房相对于商品房的使用用途来说受到了一定限制

经济适用房是对中低收入家庭为主,范围较广,而安置房是土地规划、房屋拆迁等原因进行补偿的。这两种房屋买卖除受法律、法规规范之外,还受当地政府相关地方政策的约束。

区别五:相对于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安置房享有的权利较为不全面

商品房享有该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可以将商品房转让、出租、抵押、继承等。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安置房相比在价格上要高出很多,所以商品房享有的权利也会更加全面。

安置房有买卖风险吗

1、政策因素

安置房分为两种:一种是因政策工程拆迁而建造配套商品房,这种安置房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进行买卖。另外一种是开发商开发因拆迁,拆迁公司通过其它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2、价格因素

拆迁安置房的买卖一般是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是房子未交付的情况下进行买卖的,由于从签到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价格上涨,到交房时价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迁户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

3、人的因素

“共有人”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的最大制造者。共有人会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第4项“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及第6项“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为由,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编辑总结:关于安置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区别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可以关注齐家网资讯。

上述内容不代表齐家意见,不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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