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愿离婚的前提下,对于一些条件都是由双方的共同商定的,但是也常常有这样的情况出现,另一方对协议内容不承认,所以不履行协议内容,那离婚协议不履行怎么办?作为当事人要怎样维护自身权益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这其中的知识吧。
(一)、在了解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下《离婚协议书》,这是基于双方自愿前提下,双方当事人前往婚姻登记处共同签订的文书,一般协议内容有子女抚养、赡养、探望等具体内容;夫妻共同财产与债务等具体内容;其他具体条件协议。在婚登处进行公证并发放离婚证之后,离婚协议书就具有法律效力,那离婚协议不履行怎么办?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二)、通过上文我们可以知道它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当事人可以强制要求另一方履行协议内容吗?根据我国司法解释:强制执行是人名法院的司法行为,必须严格依法进行。《离婚协议书》虽然有法律效力,但并不具备强制执行能力,也就是说,另一方没有履行协议内容,当事人无法通过协议书强制要求他履行,那离婚协议不履行怎么办呢?
(三)、措施:当事人多次向另一方提起履行协议内容,另一方拒不履行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另一方履行协议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四)、受理情况有两种,第一种自然是同意了当事人的起诉,这时当事人可以拿着由法院开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二种情况是驳回起诉,那在什么条件下呢?如果法院受理后发现协议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一方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请况下,法院可以撤销离婚协议,也就是说,离婚协议书没有了法律效力,另一方也不用履行啦。
(五)、如果起诉条件以财产分割问题的话,关于子女抚养费用、教育费用等等纠纷,应该以子女为原告方,由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作为法定代理人提出诉讼。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六)、关于起诉状,里面的内容要真实,并附有证据,条理清晰,详细写出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等过程,以及催被告履行协议内容被拒(附上证据)。离婚协议不履行怎么办?大家可以参照下图的起诉状。
小编结语:通过上文的解答,相信大家对协议书有更进一步的了解啦,当另一方不履行的时候,作为当事人你可以选择民事诉讼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关于离婚协议不履行怎么办的相关知识,小编就说到这里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