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警示专家年年讲,可是每年的装修季都会出现很多重复的问题。很多消费者都有这样的体会:在投入很大的人力、资金,装修完新房之后,却发现装修质量一个接着一个的出现。诸如此类的问题令消费者产生受骗上当的感觉。其实,多数由于消费者在忽悠面前意志不坚定,自己跳进“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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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主体不明晰
装修时,消费者与装饰公司签订合同很重要,合同中应首先填写甲方、乙方的名称和联系方法。这里应注意一个细节,很多公司只盖一个有公司名称的章,你必须要求装饰公司将内容填满,并进行核对。还应注意签订合同的装饰公司,是否与合同最后盖章的公司名称一致。如果不符,必须问明二者之间的关系,并在合同上注明。如此作的理由是一旦发生纠纷,一定要有装饰公司比较完整的法人登记情况,以备将来投诉或起诉,省去查询的麻烦,而且能够找到确切的责任承担者?
预算书面文件不全
经双方认可的工程预算书,以及全套设计施工图纸,均为合同的有效构成要件。有些装饰公司在与装修户签订装修合同时,这些书面文件不全,会给以后进行装修带来隐患。装修户应把以上三项文件及支付费用的单据妥善保存。
双方权利义务不清
合同中规定了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应做的工作。对于消费者来讲,尤其应注意合同中规定的下列几项:为了确保建筑物安全,不能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果拆改原建筑物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的,应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如果在施工期间,该居室仍被装修户部分使用的,装修户应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在不妨碍施工队正常作业的情况下,装修户可以随时对工程的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增减项未加入合同
很多消费者在装修前做了个预算,并按此费用去选择装饰公司。而在装修工程的实际履行中,增项现象很多。一些装饰公司开始有意把报价做的很低,然后再开工后 逐步增加,而这时装修已经开工一半,只好同意他们的要求,使得最后的装修总价远远超出初始报价。所以在合同签订时,最好弄清自己所支出的费用与居室面积及施工项目所需的费用是否相当。对工程项目变更应谨慎。尤其是变更工程项目时不补签合同,而装饰公司工程做完后,趁机漫天要价。因此,如果因为施工项目的增减或其他因素,需对原合同进行变更的,双方必须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与此相关的工期、工程预算及图纸都要做出变更,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多余“设计”抬高报价
此外,用不必要的装饰“掏”你钱财,利用消费者“家庭装修要一步到位”的心理,在室内设计方案中加入大量无用的元素,以抬高装修报价。
最后,一些装饰公司许诺免收设计费,但要求消费者先交付一定数额的装修订金。如果消费者不满意设计,打算另换一家装修公司时,装修公司立即“翻脸”,以设计作为装修工程中重要的知识产权为由扣下设计费。
为此,消费者在观看装修设计人员的平面图、立体图和“逼真”的效果图时,要保持清醒头脑,不要轻易当场拍板、订合同、付钱。另外,不要被装修设计公司许诺的低价所蒙骗,要注意是否详细介绍了工艺做法和质量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