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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你知道多少

家居杂志编辑温明豪

03-25

对于公积金,市民应该有很多问题要咨询,比如公积金如何提取?有什么条件?哪些人可以提取?如果是付房租,能支付多少房租?当然对于公积金这一块,具体问题还是需要参考当地的政策。下面我们就来具体介绍一下重庆市的公积金。

一、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于2002年10月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与重庆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实行一套班子两个牌子的管理模式,机构规格为副局级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公积金中心设有办公室、人事教育处、综合计划处、财务管理处、审计稽核处、政策法规处、信贷管理处、贷款审核处、信息管理处九个处室,以及铁路分中心、30个远郊区县分中心和4个(渝中、沙坪坝、江北、南岸)主城内办事处。

二、公积金中心的主要职责

(一)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年度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市级售房、集资建房、住房公共维修基金及住房补贴等资金的管理;

(三)负责全市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及主城九区、双桥区其它房改资金的日常管理、归集、使用、保值增值与归还。

(四)负责记载全市范围内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五)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六)审批全市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七)指导主城外其他区县其他房改资金的管理工作;

(八)承办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公积金中心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当家理财、确保安全的管理理念,紧紧围绕以人为本,推进住房资金管理事业协调、持续、健康发展,为全市社会、经济建设发展服务这一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依法履行职责、加强规范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宜居重庆作出积极贡献。

三、重庆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以下24种情况可以提取

1.购买新房

2.购买二手房

3.自建住房

4.大修自住住房

5.O分期付款购房

6.购买单位建盖的保障性住房

7.购买回迁房

8.偿还商品房(二手房)贷款

9.已经提前还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0.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11.住房公积金委托扣划

12.租房居住

13.离退休

14.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1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16.缴存关系迁出本市转移住房公积金

17.缴存关系迁出本市

18.解除劳动合同

19.托管后提取住房公积金

20.出境定居

21.重大疾病

22.重大自然灾害

23.低保家庭生活费

24.低保家庭用于子女大学学杂费

以上是针对重庆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到你们,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可以关注齐家网资讯。

上述内容不代表齐家意见,不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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