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记者调查发现,问题出在房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对房屋的编号顺序不同,陈先生的购房合同显示的是房管部门的编号,而房屋最终悬挂的是公安部门的编号,陈先生为此花了不少冤枉钱。
事件装修了一大半的房子,成了别人的
陈先生于2014年在郑州市农业路沙口路附近一个楼盘买了一套商品房,门牌号是202。今年2月份,陈先生开始给新房装修,现在装修了一大半,可他却发现房门突然打不开了。陈先生随即找到了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告诉他,物业把房门锁给换掉了,因为他的房子是隔壁的203。
“我眼看着都快装修完了,现在告诉我房子是别人的”,陈先生实在想不通。记者随后查看了陈先生的购房合同,上面的确写明陈先生购买的是202号房,交房的时候物业给他的也是202号房的钥匙。陈先生说,前几天他见到了202号房的另一位业主,那位业主的购房合同上也写着购买了202号房。
“房屋的地板已经贴好了,现在突然说房子不是我的,把我的东西也都拆掉了,我的损失可大了”,陈先生郁闷地说。
解释“一房两主”是因为房屋预售编号和备案编号不同
记者陪同陈先生来到了该楼盘的售楼部,工作人员证实两份合同都是真的,之所以出现“一房两主”的问题,是房屋的编号方法引起的误会。
这名工作人员解释说,一套房子在交房之前和交房之后,会有两个房号。在交房之前,叫房屋预售编号,是房管局编的;交房之后,公安机关为方便产权登记和居民户口管理,会重新给小区房屋编一个备案编号。这两个编号可能一样,也可能不一样,比如房管局可能是按照由左向右,1234的顺序,公安机关则可能按照由右向左,4321。
工作人员说,陈先生是在2014年购买的房子,当时小区还没整体交房,陈先生签合同时,用的是房屋预售编号。而另外一名业主是在2015年签的购房合同,购房合同上显示的是在公安机关进行房屋备案后的房号。
虽然两个业主的合同上的房号都是202,但实际上是两套不同的房子,陈先生所购买的房子在房管局的预售编号为202号,但在后期公安机关的备案编号则变为203号。售楼人员说,房屋的最终门牌号是以公安机关的编号为准的。房屋预售时的房号以及楼号都是暂定编号,购房合同中也有房屋坐落的明确平面指示图。
结果-小区物业愿意赔偿装修费用
既然房屋的预售编号和最终的备案编号不一致,那么小区物业在交钥匙的时候没有察觉吗?对此,该小区物业的一位客服主管表示,对于陈先生的购房合同的情况他们并不知情,而且交钥匙时也询问了陈先生。
在了解情况后,该小区物业的一位负责人表示,物业人员在交付钥匙的时候存在疏忽,没有仔细审验陈先生的购房信息。经过双方协调,小区物业负责人表示,在陈先生提供自己的装修材料票据后,物业公司愿意赔偿陈先生的装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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