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份,温州的陈先生在桥下镇某移动门专卖店定做了一个整体式橱柜。经店方派人上门测量尺寸、双方商定款式后,陈先生在合同上签了字,预交了1000元定金。
一个月后,店方将做好的橱柜送至陈先生楼下,要求立刻交齐货款,否则就不予安装。陈先生无奈之下只好补齐剩余货款。然而在橱柜快装好时,细心的陈先生却意外发现,实物的柜子与原图纸并不一致。
于是,身为数学教师的陈先生开始对照店方的设计图纸逐项核实,拿出尺子测量后,他发现这个橱柜的长度由原定的300cm变成了260cm,店家由此多收了200余元的材料费。最郁闷的是,如此一来,原先买好配套的抽油烟机就根本不适合安装了。陈先生非常恼火,立即要求店方按照设计图尺寸重做,却被店主以定做不能再次销售为由直接拒绝。此后,陈先生多次找该店理论,该店却回复让其凑合着用,对陈先生提出的要求始终不予理睬。
近日,气愤又无奈的陈先生向工商部门投诉要求帮助解决。永嘉桥下工商所立即开展了详细的调查、取证。经多方了解后,工商干部发现橱柜实物尺寸确实如陈先生所说和设计原图纸相差很大,但是由于之前双方签订的合同并未详细标注具体尺寸,而标注尺寸的设计图上又没有双方签字确认,调解一度陷入僵局。经工商干部多次组织双方协商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店方退还消费者陈先生多收的材料费200元,并向陈先生赔偿其所受损失600元,共计800元。双方对此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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