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费40万装修新房,工程延期70天不说,还没入住就发现墙纸多处发霉、门框多处气泡、地板不平整等现象……遭遇此事的邓先生苦不堪言,他本想为念小学的儿子提供更舒适的家庭环境,可几个月过去了,房子问题仍然没有解决,儿子也只能借住在华阳亲戚家。
烦恼:工期延长 还未交房就发现问题
邓先生的房子位于高新区锦城大道199号,因常年在外地工作,2010年交房后一直没有入住。今年年初,邓先生工作调到成都,儿子也自然转校来到附近的泡桐树小学天府校区,为了让儿子秋季入学就住进属于自己的房子,邓先生着手对房屋装修。
还没有入住房间多处出现长霉的问题
今年3月,邓先生与成都聚美装饰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上规定4月1日开工,6月30日竣工,工程款共40万。在装修期间,邓先生分两次共给了38万工程款,按规定,2万尾款要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
邓先生说,装修公司之前承诺会装得巴巴适适,只要拎包就能入住,“结果工期不仅延长了,还未交房我就发现墙纸有霉斑。”9月18日,在装修公司对墙纸进行简单整改后,邓先生在竣工合格书上签了字,没想到的是,之后暴露的问题更多。
现场:多处墙纸发霉 3相插头没有接地线
今(24)日下午,记者来到邓先生在锦城大道“中海城南1号”小区1栋1单元的家。房子显然还没有入住,沙发、电器上还盖着一层布,简欧风格的装修乍看上去并没有什么问题。
在邓先生的指引下,记者发现客厅飘窗旁的墙纸底部已经发霉,形状如黑蘑菇一般,密密麻麻分布在墙上,而这样的霉斑还不止一处,房间里还有6处。除此之外,过道的木质饰框和厕所的门框底部也起了坑坑洼洼的小泡,厨房的地板也不平整。
最让邓先生不能容忍的是,工人来安装冰箱时说厨房的三相插座没有接地线,“这太不专业了,一点都不安全,厨房的电器根本无法使用。”
“花了几十万,却整成这个样子!”邓先生越想越气,一再要求装修公司继续整改。
装修公司:结算尾款后再去整改
下午7时许,记者致电成都聚美装饰有限公司老总刘奔,刘总介绍邓先生确实是公司的客户。
他解释,霉斑和门框的气泡,是因为在后期保洁过程中洒了水,因天气变化大,水汽侵入了墙体里引起的反应,“这个问题很好解决”。而对于三相插头没有接地线,刘奔认为“口说无凭,没有任何证据。”
刘总说,如果真的发现问题就不应该签验收单,既然已经签收了,就证明这个是合格的。他介绍,目前工程进入了维修阶段,“只要邓先生把工程款最后结算完,就会进行维修。”
对此说法,邓先生并不能接受,他希望装修公司把问题先整改好,再付尾款,“而且工程还存在逾期的问题,按照合同,装修公司要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二来付违约金。”
律师说法:房主有权要求先整改再付款
对此,四川力点律师事务所律师程绍鹏说,在这个事件中,虽然邓先生已经签收了验收合格书,但装修工程存在隐蔽瑕疵,验收时还没有暴露问题,在邓先生签收合格书后问题逐步显现,这显然证明装修工程是不合格的。
按照《合同法》第67条规定,邓先生有权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要求装修公司先整改,然后再付尾款。
而至于装修公司逾期交房的损失赔偿问题,程绍鹏说,如合同有规定就按照合同规定的来,如没有明确规定,则按同地段房屋的租金折算每日的价钱来支付。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债的本旨,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