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20日,东西湖区新沟街超英家具店举行店庆降价促销活动,在显眼位置打出“凡是在本店购买的任何一款家具,如出现质量问题,一律假一赔十”的宣传标语。居民叶某看到广告,在该家具店购买了一套价值900元的实木衣柜。
使用过程中,衣柜抽屉表面出现开裂,而且散发刺鼻气味。叶某撕开表皮发现,该衣柜并非实木家具,而是由密度板制作而成。5月29日,叶某到该家具店要求店主退货,并履行“假一赔十”的承诺。店主同意退货,但以“假一赔十”显失公平为由拒绝赔偿。协商无果后,叶某向东西湖工商分局新沟工商所投诉。
工商人员调查时,超英家具店店主承认“五一”期间搞促销,做广告时是店员欠考虑把“牛皮”吹大了,他表示愿意适当赔偿,但不可能赔十倍。
工商部门认为,商家承诺的“假一赔十”,是一种针对违约金的邀约行为,而叶某购买家具的行为则是一种针对违约金的承诺行为,“假一赔十”是商家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叶某与家具店交易行为完成后,商家“假一赔十”的约定即生效。经调解,家具店最终同意赔偿叶某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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