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亏到消协投诉,才知道国家关于‘三包’是有明确规定的,以后再也不会让这些无良的经营者蒙骗咱了!”5月9日,沾化县滨海镇某村的钱先生在拿到经销商退给他的380元维修费时高兴地说。
事情是这样的,早在2010年8月份,钱先生在沾化县城一国内品牌空调专卖店花费了3680元购买了一台柜式空调,使用近两年来一直很正常。今年4月28日,钱先生的空调在使用中突然“罢工”了,于是他联系了专卖店,维修人员在上门检修后说是压缩机的某个部件损坏了,需要更换,厂家规定的“三包期限”是一年,钱先生的空调已经过了免费维修期,所以需要他支付380元的维修和更换部件的费用。钱先生想既然已经超过了三包期,那自己也应该拿钱维修,于是就支付了380元钱,第二天维修人员为他更换了损坏的部件后空调就使用正常了。但没想到刚使用了几天,5月8日,钱先生发现空调又“罢工”了,无奈之下他又拨打了售后电话,这次维修人员说还是压缩机的问题,如果维修的话需要再缴纳120元的维修费,如果更换压缩机可以将他以前交的380元钱扣除后再交900块钱,这下子钱先生火了,就算是过了“三包期”,可维修是你们经销商维修的,也不能刚修了几天坏了又要拿钱,钱先生拒绝支付,于是维修人员没有为他修理就走了。
钱先生自己在家越想越觉得自己当了“冤大头”,于是他第二天怀着试试的心态拨打了县消协投诉电话,消协在受理投诉后同钱先生一起找到了经销商,经销商承认钱先生反映的问题属实,但他们执行企业的“三包”规定,超过“三包期限”的维修拿钱也是理所应当。消协工作人员指出,根据国家《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有关条款,空调整机的三包有效期为1年,压缩机、温控器、风扇电机等主要部件的三包有效期为3年。企业执行的“三包”承诺必须不得低于国家的“三包”规定。钱先生的空调整机已经超出了三包期,但是压缩机属于主要部件,“三包”期限应当为3年。按照国家规定,第一次维修经销商就不应该收取维修费。经过消协工作人员的讲解,经销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场将380元维修费退还给了钱先生并承诺将在一周内彻底为钱先生免费维修好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