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拓宽市场份额,商家在家具市场玩起猫腻,“明明是昆明产的,却大肆宣传香港产”。5月份以来,富宁县工商局连续市场上查处3起对家具产地作引人误解虚假宣传家具不正当竞争行为案,并对销售商进行严厉的处罚。
商家销售的家具都是产自昆明某某加工厂生产,而商家却在床垫保护膜内的宣传图片和产品合格上标注有“香港某某家具国际有限公司监制”、“香港某某家具国际有限公司荣誉出品”等字样内容对产品进行宣传,借以抬高“身价”,这些被标“香港”家具名不副实,易使消费者对产品的产地发生误解,误以为该产品是香港企业生产的产品。据知情人士透露,打上了“香港监制”、“香港××荣誉出品”等宣传语,进行“镀金”之后,售价也会和其他家具不一样,根据家具大小件的不同,价格会有5%~20%左右的提高。
商家对家具产地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让消费者误以为该家具属于香港企业生产的家具,同时,对其他同类家具造成不正当竞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式,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规定,构成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式,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据此,富宁县工商局依法对这几家销售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分别处1-2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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