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正在大力整顿违建问题,不少地方的违建都面临被拆除的情况,那么哪年的违建可不拆呢?马上来看看相关知识吧。
哪年的违建可不拆
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违章建筑存在侵占安全通道和非法占用耕地等、影响城市公共空间、破坏生态环境等特点,并且很多违章建筑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违章建筑拆除是否需要履行听证告知书、进行公告,需要分情况来看。如果该违章建筑严重违反了法律,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相关部门通过相关流程决定拆除,此时拆除并不需要当事人同意,而是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拆除方案,然后强制拆除。如果该违章建筑没有那么严重,相关部门在拆除前需要履行听证告知书、进行公告。
违章建筑不同于是可以获得赔偿的建筑物。当房屋因出现违建被拆除时,是没有任何赔偿的。
1982年之前建造的房子,属于老旧房屋,那时候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违章建筑该如何处理,所以如果1982年之前建造的房子属于违章建筑,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并不会被强制拆除。
1997年的违建可不拆。1997年我国颁布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其中第三条的规定表明,对于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是不予补偿的,但是拆迁前,行政机关会对拆迁区域查看并登记,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对认定为合法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所以1997年的违建可不拆。
文章结语:关于哪年的违建可不拆的相关知识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总的来说,违章建筑的拆除是否需要履行听证告知书、进行公告,需要分情况来看待。对于老旧房屋,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违章建筑并不会被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