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回。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恋爱期间男方给女方小额财物赠或日常消费支出,比如:吃饭、旅游、送物品等,属于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维系感情的必要支出或共同消费,在双方感情破裂后,男方不可以要求返还。
而在恋爱期间,若男女双方发生大额财物赠与行为的,则不符合合同法一般赠与的规定,更倾向于以结婚为目的赠与,若在此之后男女双方感情破裂,终止恋爱关系,导致结婚目的无法实现的,此时女方获得的装修款和家电属于不当得利,男方可以要求女方归还装修款及家具家电的费用,若女方不归还的,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限期归还。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2条条例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获得的不当得利,受损人有权要求对方返还不当得利。”也就是说在恋爱期间,女方获得了利益,导致男方利益受损的,在双方关系破裂,结束恋爱关系后,女方获得的利益没有合法依据,理应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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