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选择创实公司其实有一个原因是,装修合同可以按照装大所推崇的3331方式进行签约,也就是材料进场30%,中期验收30%,竣工验收30%,但是,创实公司对于最后10%的付款时间和我预想的不一样(创实公司网站上就有介绍)。我以为是半年或者一年后才给最后的10%,发现想的还是完美了,创实要求在验收后三天内付清最后的10%。想想创实高大锤的口碑那么的好,将来就是出了问题,他也会给我修的,所以我也就不叫这个真了。
创实公司用的是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2003版)的合同,美中不足的是,给我发来的合同文本,排版实在太差,还有无数的错别字。唉,我为了像像样样的签个装修合同,只能干起了编辑排版工作。
仔细研究了2003版合同后,发现还是确实有必要签订补充条款的,毕竟有些责任约定没有涉及到。经与高大锤协商,我就不单签补充协议,而把相关的条款放到了合同的其他约定事项中。
经过学习宁宁的海所贴的30条补充协议后,我发现TX们都很厉害啊,补充条款基本都是约束乙方(装修公司)的,而对甲方的责任基本没有,可见TX们是多么担心房屋出现装修质量,生怕出了问题没办法解决,能在补充协议中规定的,绝对不放过。相比而言,我这人还是比较实事求是的,对于甲方都无法做到的条款,我尽量做了调整(但是还是对甲方有利居多),并且精简成了13条(比如其他约定事项的15.1,我自认为我无法做到所有工序都验收后才能开始下一道工序,所以我只约定了A、材料进场 B、工程中期验收 C、工程总体竣工验收三个阶段,毕竟这三个阶段是我必须出现的,不然怎么给工钱啊)。其他的条款不一一解释了,大家自己看吧。
另外,在原来五个附件的基础上,我增加了工长身份证复印件和工程项目变更单两个附件。第一个说白了也是走形式,第二个比较关键,没有这个单子上签署的调整装修项目,我是有权不给钱的(在其他约定事项的15.9给约定了)。
下面,附上具体的合同文本,供大家参考。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2003版)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 同 编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二○○四年修订
使 用 说 明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适用于此合同文本。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发布时止。
2、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
3、甲、乙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凡在本市各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主办单位各执一份)。
4、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登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和施工人员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5、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含室内空气质量监测)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6、验收合格: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字盖章或虽未办理验收手续但发包方已入住使用的,均视为验收合格。
7、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 民 族:_______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表人: 联系电话: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在这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_
1.3 工程户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 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包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二、三)。
1. 6 工程期限_________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首期工程款到位后的第三日为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按约定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1.7 (1)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见工程报价单
金额大写: 见工程报价单
(2)编制报价单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动作规则,本着优价的原则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3)合同报价单应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及室内环境设计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双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图纸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要求。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取暖。
4.3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5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禁止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禁止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禁止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禁止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凡必须涉及4.6款的,房屋产权人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管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应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和经行政部门批准具有检测资质的专业检测部门提供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双方对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检测费用由先行垫会;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均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2)不可抗力;(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给定完成期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标准执行。
9.2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项标准执行:
(1)《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43-2003)。
(2)《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27-2003)。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具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2)隐蔽工程验收;(3)竣工验收。
10.2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提交不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 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按工程款支付比率 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 材料进场验收合格后支付 30%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验收合格支付 30%
第三次 竣工验收合格支付 30%
第四次 竣工验收、清场后三天内支付 10%
11.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11.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主要凭证。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金额2‰的违约金。
12.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工程款;在扣除乙方提的与不达标无关材料的成本价后的余部分,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2)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 其它约定事项
15.1乙方须在下列关键工序完成后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A、材料进场 B、工程中期验收 C、工程总体竣工验收;以上分项工程未经监理验收,乙方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由此造成工料损失的由乙方负责。甲方未按时验收引起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
15.2乙方提供的材料及数量清单必须与《乙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附件三)中约定相符合,并向甲方出示材料的购买凭证(发票或者购物票据或公司统一供货证明)、环保证明、保修证明、材料来源等相关材料,甲方有权向施工方总部或厂商或者经销商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如果发现乙方提供的材料属假冒伪劣产品或不符合国家、地方、相关部委标准、规定的产品,乙方必须及时更换为合同中约定的产品或其他甲方认可的同等价位的合格产品,并按照合同约定材料市场价的双倍价格对甲方进行赔偿;如果乙方能提出法律上认可的证据充分证明是由于供应商的责任,甲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降低要求赔偿的额度,乙方可以向材料供应商追究相应的责任。已经施工使用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重做,由此引发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5.3乙方应提前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甲方购买的材料清单,提供大致精确(正、负差值小于 10%)的所需材料数量。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果造成正常损耗外的缺失,乙方应陪同甲方进行采购补货,并承担相关材料费用。
15.4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经品质、数量验收后方可使用,一经使用即视为合格,由此造成的施工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果乙方能在事后证明该质量问题确实是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引起的,且该质量问题不能通过观察、手摸、尺量等工地条件允许的常规手段发现,则甲乙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
15.5甲方提供材料运到楼下交货,由乙方负责搬运至楼上施工,搬运等相关费用为 元。
15.6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擅自挪用和变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15.7施工期间,甲方认为乙方施工人员不能胜任本项装饰工作时,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施工人员。
15.8施工期间,乙方无权变动任何设计方案及材料品质。设计方案应包括效果图、平面图、制作尺寸详图。凡不属以上图纸的现场制作,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15.9项目变更须以《工程项目变更单》为准,详细注明变更数量及价格,并经甲方和乙方双方签字认可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15.10乙方应认真施工,不得在甲方居室内吸烟、饮酒、吐痰、做饭,同时不得使用已安装好的如炊具、洁具以及其他设施、设备,并保持居室内的清洁和卫生。如由于乙方过失,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居室已施工完成的部位的损坏以及其他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
15.11墙顶面涂料的兑水率要严格控制在说明书允许范围内,如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擅自增加兑水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铲除原墙面并重新购买同样型号的涂料重刷,有关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工期不予顺延。墙砖、地砖不得出现空鼓、错台、起翘、走缝、色差、磕碰等情况,空鼓率应小于等于3%;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5.12甲方有权在乙方完工后委托由国家认定的居室环境质量检测单位独立对甲方标的居室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并提交由该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包括甲醛、VOC等)给甲方。如检测结果不合格,甲乙双方必须提供各自购置材料的环保检测报告,如甲方提供的材料环保符合国家标准,则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负责在收到甲方通知的15日内改善不合格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每天支付甲方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如15日内整改仍不合格,乙方退回甲方的工程全部价款,并赔偿其他损失。
15.1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一套。竣工资料包括:a) 竣工图纸:主要包括给排水竣工图和电气竣工图,图纸应特别标明暗埋或暗敷设管道的位置、深度、尺寸、材质、管径、线径等。b) 工程变更单。c) 工程阶段验收记录和竣工验收记录:主要包括材料进场验收记录、水电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构造、骨架的验收记录、闭水试验验收记录、竣工验收记录。d) 乙方提供的板材、木料、石膏板、石膏线、水泥压力板、贴面面材、油漆、涂料、墙衬、各种胶、玻璃、水泥、铝扣板、给水管材、电气管材、电线等材料的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环保检测报告、使用说明书等。e) 工程结算单、工程保修单。如乙方竣工资料不齐全或者不能按时提供,甲方有权有暂缓支付结算款。
附件:
1、施工工长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工程报价单(含施工工艺说明)
3、甲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
4、乙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
5、工程项目变更单
6、工程竣工验收单
7、家装工程保修单
甲方(签字): 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
市场主办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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