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普通人来说,买房不是个简单事情,年轻人的一套房要掏空三代人的积蓄。
然而花了几辈子的积蓄的房子只有70年产权,当业主刚还完贷款,马上又要面临房屋归属的问题。那70年以后,你的房子该怎么处理?它还属于你的吗?
带着疑问,小编咨询了富轩怡家装饰公司的法律顾问,为各位小伙伴们揭开“70年产权房”的面纱。
1、房屋的产权
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分40年、50年或70年不等。换个简单的说法,就是购房者买的这一套房子,只有房屋是完全属于你,而用于盖房子的土地是国家租给你,期限为70年。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70年产权是从开发商从政府手中签下土地使用合同的那一天开始算起,而不是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购房合同的时候开始算。即使是开发商一拿到土地后马上开工建设,从建成高楼房屋到购房者购房还需要2-3年的时间,所以,购房者对于土地的实际使用年限是少于70年的。
2、房屋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依据此条法令规则,国家对于到期房屋有两种处理方法:
(1)国家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但是,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2)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会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
自动续期的法令规定,很好地解决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在期限上的冲突问题。但是,大家一定不要忘了主动去申请续期,在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后,方能真正继续享有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