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有些人对于存量房是什么意思都不了解,其实这很容易就可以理解的,可以根据以下提供的内容进行深入了解。如今楼市中有新房和二手房之分,但是也还有存量房和增量房之分,那么接下来我们就具体介绍有关于
什么是存量房
,以及存量房出售转移登记申报材料的相关内容。
什么是存量房
它的意思其实就是指被购买后的,又或者是自建所获权证书的房子,那么对于增量房来说的话。是指房地产开发商投资新建造的商品房,存量房一般是指未居住过的二手房,即通常所讲的“库存待售”的房产。存量房严格意义上来讲是存量资产,存量房市场也叫做一级半市场,存量房买卖程序是由买卖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转移登记,存量房严格意义上来讲是存量资产,存量房市场也叫做一级半市场。存量房买卖程序是由买卖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在生效后的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转移登记。
存量房出售转移登记申报材料
1、厦门市房地产转让及权属登记申请表。
2、土地房屋权属证书。
3、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转让人为境内自然人的,提交婚姻状况证明、配偶同意交易声明。
5、存量房买卖合同(一份)。
6、拍卖成交的,提交拍卖成交确认书。
7、划拨用地、限制性出让用地,提交补签的土地出让合同和出让金缴清 证明及完税凭证。
8、符合减免税条件的,提交减免税申请表及证明。
9、 已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交预告登记证明。
10、存量房已设定抵押的,提交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书面材料。
存量房出售转移登记事项收费
1、房屋交易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营业性用房20元/平方米,办公用房12元/平方米,生产性用房7元/平方米,车库14元/平方米,车位300元/个,其他用房4元/平方米,存量住房交易服务费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
2、房屋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3、土地登记费:住宅100元/件、非住宅700元/件。
4、工本费:第二本起,每本10元。
5、办理机关: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6、办公地址:登记业务实行属地受理模式,其中思明、湖里区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B厅收件窗口申请,岛外各区在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驻各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