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一不小心就破裂了,当两个人出现矛盾时面临的就是离婚,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时可以诉讼离婚。那么,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诉讼离婚条件,以及诉讼离婚审理程序。
一、诉讼离婚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诉讼离婚条件,大家都可以了解下,相信会有一定帮助,接着一起学习下诉讼离婚审理程序。
二、诉讼离婚审理程序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
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五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半个月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3、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要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小编小结: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诉讼离婚条件,以及诉讼离婚审理程序,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看完以上文章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进行详细的了解,得到满意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