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审理诉讼离婚案件时,判决离婚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看夫妻感情破裂。那么分居两年离婚需要提供什么证明、分居离婚有哪些程序呢?一起来了解了解吧!
分居两年离婚需要提供什么证明
一、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1、夫妻分居有很多情况,有客观原因造成的、也有可能是感情不和造成的、还有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等多种情况。如果双方夫妻分居两地工作,相隔遥远没有条件同居的话,那么这种夫妻分居并不是因为感情不和造成的,那么即使分居时间再长,也不符合“感情不和而分居 ”的离婚条件。
2、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夫妻的感情尚好,不愿离婚,但是由于某种原因自愿实行分居,那么这种情况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条件。
二、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
分居两年离婚需要提供什么证明,首先,时间一定要满2年,从夫妻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其次,分居时间必须是持续的,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则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计算,不能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加计算。
三、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
对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分开居住,有些夫妻因家庭住房条件、或是工作原因,并非感情不和而分开居住。所以法定应准予离婚的夫妻分居的实质,是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且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的义务,并持续长达两年。
分居离婚有哪些程序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1、首先由原告向法院上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随后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然后进行审查;
3、经审查,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法律会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要是不符合规定的,原告文件将会被退回,不给于受理离婚。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他们会在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收到起诉书副本之后要做出答辩,如果被告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在十五日之类做出答辩,可以据实情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最后法院院长会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是离婚诉讼的最重要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以及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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