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材料的进场验证工作由专业工程师、质检员和材料员负责,共同严把材料进场验收关,检查内容包括: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外观质量、产品出厂合格证、准用证以及其他应随产品交付的技术资料是否符合要求。材料室负责填写《材料进场检验》表格,相关人员签字。具体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做好进场材料验收准备工作,包括清理存放场地和调配搬运人力。验收人员应熟悉和掌握有关验收标准。
2、核对进场材料的凭证和票据等有关资料,检查材料品种是否与所需相符。
3、目测材料外包装是否完整,若发现材料外表损坏或外包装破损严重的,应作出记录并及时上报材料室主任,问题未解决前不得进行数量和质量验收。
4、检验数量及质量。数量验收按照规定分别采取称重、点件、检尺等方法,以确保进场材料数量准确。质量验收,首先进行外观质量检测,凡无质量缺陷的,按照规定需要取样的则须进行材质复验,如对于钢材、水泥、砂石料、砼、防水材料等产品,由项目试验员按规定进复试。
5、经数量和质量验收合格的材料要及时办理验收手续,入库登帐,并将质量复检资料存档备案。
6、对于即进即发的材料,如钢材、周转材料等,具体要求为:
8每批材料(主要是钢筋)进场后,业务员应与现场材料保管员、施工队一起进行型号和数量核对,核对无误者,业务员和保管员办理“接收单”,两人签字;同时保管员与施工队办理“发料单”,并经技术人员签字确认;发生业务的当天业务员应做“材料进场验证记录表”(含材质证明单和磅单)、“材料明细帐”(有价)、台帐(分类分型号)和“标识记录(接收、发放)本”。
9每批材料(主要是周转材料)进场后,应与现场材料保管员、施工队一起进行型号和数量核对,核对无误者,业务员和保管员办理“接收单”,两人签字;同时保管员与施工队办理“发料单”,并经技术人员签字确认。
7、水泥验收规定:收料人员在核对水泥标号后,按现场水泥库的容量,以10袋为码放高度,按标准袋50公斤计算吨位,每批应抽检10%,每袋误差1公斤,超出部分应由供应单位解决;车上、库门前洒落的散灰应及时收集和装袋。
8、木材验收规定:对于木材应检尺量方。要求堆码整齐后,检尺标准为高、宽的尺寸误差在2MM以内。两头木料(如板材),应逐块拉尺(必须用工地的尺子),以两头尺寸平均值为实际尺寸。方木、板材的坡棱斜面宽度不得大于15MM,不能接收变形、弯曲、腐蚀木材。
9、夜间收料规定:夜间进场材料经项目值班人员和现场收料人员签认后,次日早上必须经现场保管员进行签字确认。特殊产品应留项目技术人员值班验收。砂石料应进行抽检(每月3~5次),以平均载量为结算依据,但每次进料还应逐车量方。
10、进出现场的所有材料,必须经门卫登记,但门卫不能代替现场保管员签字接收。对于材料型号规格比较复杂的(如暖气片、木制品等)、质量不好把握的或当时难以检验质量的,应在“收入单”上特别注明;对夜间进场材料也应注明。
11、在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材料、设备原则上应做退货处理,并进行记录,按“外埠进入不合格品”进行处置,报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如可进行降级使用或改用做其它用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签署处理意见。
12、材料、设备进场检验时严格按有关验收规范执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若出现问题应追究相应人员的责任。
13、材料、设备进场检验要做到100%,发现-次未经检验进场或未留下检验记录,分别给予当事人50-100元罚款。若因为人为原因出现的问题,在现场保管员签收之前,由业务员负责;签收之后,由保管员负责;签字不全也由保管员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