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结婚自然也就有离婚,如果两个人生活在一起久了,还是相处不下去,就会通过离婚的方式来结束这不幸福的婚姻关系。然而,离婚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对于一些财产的分割,及子女的抚养问题都是必须要面对的。那么,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需要公证吗?这是很多离婚夫妻很重视的问题,而且办理财产分割要注意什么呢?下面就一起来了解了解吧。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需要公证吗
不论夫妻俩婚后生活了多久,一旦要选择离婚,对于彼此之间的财产就要进行分割,需要到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的时候,签订一份财产分割的协议书,然后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只有被认可后由双方签上署名,再由相关的民政局加盖公章即可。所以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需要公证吗?答案是必须的。
二、办理财产分割要注意什么
首先,要区分被分割的财产是按份共有的还是共同共有的,这两者是有差别的,如果是按份共有的财产,那就按已有之份额进行分割;可是如果是共同共有的,那财产应该由当事人自由进行分割。
其次,如果共有的财产有一方出卖了自己占有的份额,那其他的共有人在同等的条件下可以享有优先购买权;对于不宜分割的财产或者分割后有损价值的,应当采取折价、或者是适当补偿的方式来进行处理。
再次,如有共有人在离婚期间下落不明,应保留其应得的份额;但是如果共有人已死亡的,那财产应由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遗产受益人参与分割。
然后,进行分割财产的时候,应当考虑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贡献的大小,以及共有人具体的经营生活需要。比如:如果是分割家庭共有的财产,那应当对家里老弱病残者给予适当的照顾;若是分割夫妻间的共有财产,那就应对无过错责任的一方给予适当的照顾。
最后,如果权利人放弃了法定应当分得的财产,那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放弃财产的声明书;否则日后出现纠纷是不受保护的。还有就是如果被分割的财产需要办理变更的,那应当明确办理相关手续的具体时间。
编辑小结:以上就是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需要公证吗以及办理财产分割需要注意些什么信息的介绍。对法律有点认知的应该都知道,想要离婚可是需要一个过程的,而且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也不是在双方签字的时候就生效,因此对于相关离婚的常识还是应该多去了解清楚,以免事后的麻烦与折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