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婚姻法出台了,但是还有很多人对婚姻法还是不了解,特别是在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上,那么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规定是怎样的呢,离婚时财产分割的五大依据是什么呢,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规定:
1、夫妻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的第七条规定:如果婚后是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房子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的小孩名下,而且是作为对子女一方的赠与,这种情况被认为是夫妻的个人财产。婚后父母购买房子,但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是属于个人的财产,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时是不能分割的。
2、夫妻的共有财产从原则上来说都是平均分配的。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均等分割的,但是根据生产,还有生活的需要和财产的由来等情况,在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也是有区别的,如果是个人的专用物品,一般都是归个人所有。
3、双方父母购买的房产,《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如果是双方父母共同出钱买房,但是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产被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金额共有,如果当事人另外有约定的话除外。就是说,如果是父母出资买的,那是父母对小孩的赠与,另外一方是没有权利要求分的。
4、房产增值部分,《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或者是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份,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房子的增值部份是不能分的。
5、如果夫妻长期两地分居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的财产,就叫做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自己所管理的财产还是由自己管理,使用的财产也是归个人所有。如果双方分得的财产差得比较多的话,相差的那一部份,可以由多得财产的那一方和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给另外一方。
小编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规定和离婚时财产分割的五大依据,希望能帮到大家,离婚需慎重,为了小孩也不能轻易的离婚,要让小孩在父母的关爱下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