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感情破裂选择离婚,现在已经成为了很平常的事情了,不会像以前一样,受到很多思想与精神上的束缚。而涉外婚姻相对来说是比较复杂的,离婚更是麻烦。那么涉外离婚程序有哪些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涉外离婚的四大须知吧。
一、涉外离婚程序:
涉外离婚的话,用诉讼离婚方式是最为简单的。我们今天就来分析下涉外协议离婚的程序吧。
1、 涉外协议离婚程序手续
(1)办理机构,到所在的省的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2)办理条件,首先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
(3)之前的结婚登记办理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4)男女双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能力。
(5)双方当事人必须一起到同省的登记机构办理离婚。
二、办理协议离婚时应携带的材料
(1)国内一方要携带的材料有: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2)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要携带的材料有:本人的有效通行证和身份证;本人结婚证;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 婚协议书。
(3)华侨、外国人要携带的材料有: 本人的有效护照;本人结婚证; 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4)所有人必须提供的材料还有: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办完离婚登记后,提交注销后的结婚证的复印件。
三、办理期限
如果携带的证件齐全、且符合离婚登记条件,婚姻登记管理处会当场受理、并且发放离婚证。如果不符合法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就会退回相关证件,并书面告知不能办理的理由。
四、办理程序步骤
1、出示证件,各国包括本国居民出示上面介绍中提到的证件,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时出示所有证件。
2、填写离婚协议书。双方都必须本人亲自在涉外离婚登记处填写离婚协议书。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双方都本人亲自到场,且必须是自愿的填写申请离婚登记的申明书。
4、审查。登记机关会对双方的资料及离婚情况,进行认真的审查。
5、发证。登记机关经过认真的审查,发现双方的资料齐全,且符合离婚的条件,就会准予离婚,并且发放离婚证。
编辑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总结的关于涉外离婚程序以及涉外离婚的四大须知的介绍,希望这篇文章介绍的内容,能够帮助大家解答关于涉外离婚程序的相关内容,并且了解涉外离婚的各个流程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