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楼到现在也没有卖出去,但因其防水不合格,致使我家因楼上漏水地板被泡,至今无人赔偿。”11日上午,市民冯女士向市长公开电话12345反映称,她曾多次找到小区的物业公司,但对方一直推脱不肯维修。
冯女士家住经开区彩虹广场中意之尊小区2栋1单元23楼。提起家中地板被泡的原因,冯女士说:“今年6月份的一天,长春下了一场特别大的雨,我和丈夫下班回来后看到屋子里都是水。”随即,他们找到小区的物业公司了解情况,后经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检查,发现是顶楼的防水层开裂,雨水从楼上的墙体渗到她家,致使她家的地板和部分墙体被雨水浸泡。“当时,楼上的房子还没有卖出去,我们觉得出现了这样的事情,物业公司应当给予补偿。”冯女士说,而当他们写了一份大概6000余元的赔偿书后,物业公司就一直没有答复了。
说起家里现在的情况,冯女士非常无奈。“我家的地板现在还没有修好呢,这都过去快5个月了,物业公司一直没有给我答复,多次去找他们协商此事,可他们一直都在推脱。”
当日上午,根据冯女士提供的信息,记者联系了负责冯女士所住小区的市金奥物业服务公司。据工作人员高先生介绍,这件事他们已经了解。“当时得知住户家地板被水泡了,我们就与住户进行了协商,让他们出具一份详细的损失报告单,但住户给出的赔偿费用却不切实际。”
“我们可以赔偿损坏的地板的费用,但报告单上还写到了一些人工费、地板色差费等,我们领导觉得这样的赔偿太不合理了。”说到具体的解决方法,高先生表示,他们会与住户再具体协商解决方案,争取让双方都能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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