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授权许可就自称是品牌授权专卖店,这种营销手段实质上是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宣传。昨日,记者从闽侯县工商局上街工商所获悉,该所日前就对一家冒充“‘三棵树’专卖店”的涂料店作出了行政处罚。
近日,上街工商所执法人员接到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诉,称上街一家涂料店未经该公司许可,擅自在店牌上标注“三棵树”注册商标和“全国授权上街专卖店”等内容。经过调查,该店销售的“三棵树”牌产品系真品,但经营者未经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打出“三棵树全国授权上街专卖店”的招牌,与实际情况不符,容易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误认为该店是经三棵树涂料公司授权的商店。
工商执法人员认为,这种行为属于当事人向消费者提供不真实的信息,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之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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