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新会古典家具城应政府要求改造升级为中国古典家具之都博览中心,规划方案将博览中心主建筑到公路之间的临时厂棚拆除,建成1.8万平方米市民广场。受影响的租赁户 中,目前仍有4户坚持不搬,理由则是15年合同才经营1年多,已付出大量资金,“按合同条款只能赔付1.6万的双倍履约保证金”。去年11月18日,拒迁 户收到了来自物业方中诚物业公司的停水停电通知;今年3月,物业公司将4家租户告上法庭。谁是谁非?记者近日接到报料后,一探究竟。
拒迁方:对方隐瞒规划方案
出租方:应按合同约定搬迁
15年合同才履行1年多,出租方就以“规划更改”为由提出解约,租赁户遂翻出合同细看,发现附于租赁合同后的家具城示意图中,讼争地块已标明“停车场”字样。 其代理律师认为,该合同是出租方故意隐瞒原规划方案,是可撤销的合同。对此,土地权属人彩艳公司负责人回应称,此规划“是在签订合同后,两级人大参观家具 城进而提出整改措施,方才出台新的规划方案”。
然而,合同双方约定的违约保证金只有8000元,双倍也只有16000元。这对于投资上百万元在土地上自建厂房、购买设备、雇请工人的租赁户来说,“根本难以弥补损失”。
令合同解除的原因是政府规划调整,这也是争议焦点之一。出租方提交的证据中,包括2010年7月大泽镇建设办对古典家具城发出整改通知,以及同月彩艳公司向 大泽镇建设办提出整改方案,内容包括拆除讼争地块上的厂棚用于改造大广场和停车场,租赁方律师认为,甲方现以“政府规划需要”为由解除合同没有事实依据, “至今为止,没有任何政府规划文件明确要求征用该讼争土地”。对此,出租方律师提交了江门市规划局的文件和区委区政府的文件,表明2011年该工程被列入了新会区41项重点任务项目之一。但由于这4家租赁户不愿意搬迁,使得该项重点任务在当年没有依时完成。租赁方律师则称,所谓的整改只是家具城自身商业项目的调整,并不是真正的政府规划调整。
然而,彩艳公司和中诚物业的律师认为,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其实并不止“规划调整”这一情形,双方签订的《使用合同》第十条,除了约定“政府城建规划需要”还约定了“其他原因”,因此,物业公司认为其与租户只需按合同的约定解决搬迁问题即可,并不存在协商补偿金金额的问题。
对 此合同条款,租赁方律师认为,甲方解除合同的约定显失公平,“其他原因”约定不明,导致出租方可以随意解除合同,且赔偿只退回双倍履约保证金,即 16000元,而租赁方在土地上所建的厂房归出租方所有,严重损害租赁方利益。对此,出租方律师认为,合同是双方自愿平等协商达成的,双方均应本着诚实信 用原则去履行,出租方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是为了建市民广场,并不是为了得到租赁方的地上建筑物。
出租方表示,拒迁户在收到通知后有抢建厂棚或加建夹层,还存在“租上租”的情形,“租上租”的租金收入早已超过建厂棚的成本。对此,租户予以否认。
拒迁方:存在和解可能
出租方:将官司打到底
中诚物业方面表示,彩艳公司曾经提供了三个方案,包括提供1公里外的另一块地上同样面积同样价格的租赁,或在古典家具第一街附近的古典家具基地提供同样面积 同样价格的租赁,或在新博览中心优先安排铺位并给予8折优惠。但是,这些条件与对方的心理预期仍有差距,“拖下去大家都没有好处,但我们绝不会让‘勒索 者’得逞,适当时候还将告拒迁方非法侵占进而索赔”。
李老板是目前仍然拒迁的4家租户之一。李老板认为,虽然物业公司有双倍履约保证金的补 偿和安置方案,但远不能弥补此次搬迁给自己带来的经济损失。李老板说:“2009年我签订合约时,土地租金比较低。即便博览中心建成后,物业公司能以8折 优惠的价格租给我,租金也比现在要贵一些。”“我们需要的是前店后厂的地方,如果搬到其他租金较低的古典家具生产基地,地段又没这里好;但是,租这里的优 惠铺面,解决不了生产问题。”
李老板提出的要求是:“希望物业公司能在博览中心建成后,以相同的租金,出租同等大小的土地,履行原使用合同至规定的2024年。” 对此,出租方表示,家具城改造升级已经没有空余的土地可供出租了,此方案行不通。
来自重庆的蒲老板同样拒绝搬迁,他提出:“2009年初到新会古典家具城时,简易厂房都是我们自己出资建的。就算厂房要拆迁了,也要适当给予补偿,这样我们才能在别的生产基地建新厂房。”
记者在现场看到,博览中心内部装修工程现在已经完成大半,完工后,全国各商家将进场装修铺面,所有内部装修工作将于年底完成。4家拒迁 租户仍不愿按租赁合同约定的补偿方案进行搬迁,而按照诉讼程序需要的时间周期,博览中心外部是无法按进程交付使用的,内部搞好了,广场建设还是无法进行。
对于讼争焦点的广场“土地”,彩艳公司方面称,该地块将建成非营利性质的市民广场。租赁方律师则表示异议,“彩艳公司欲收回土地是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而非 其所称的‘只有社会效益’,家具城是彩艳公司自己经营的项目,是通过出租家具城的铺位收取经济利益,讼争土地上改建成停车场和广场,是为了提升家具城的整 体形象,以便提高整个家具城铺位的租金,这是整个家具城的配套工程,而非‘无经济效益的公众广场’”。
彩艳方面明确表示绝不妥协,而租赁方则认为存在和解可能。事件进展如何,本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