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30日,新疆焉耆县工商局针对辖区五金市场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执法人员在三家五金店铺内,发现不少产品包装上标有“CCTV中央电视台上榜品牌”、“CCTV中央电视台广告品牌”、“CCTV广告合作伙伴”等字样,产品类型涉及有探照灯、插线板、冷补胶、转换插线等。经执法人员调查了解,得知中央电视台早于2006年3月9日就在其官方网站上刊登声明:“我部严正声明,中央电视台广告部从未向任何一家企业颁发过“央视上榜品牌”的称号或证书,上述企业的行为从未得到过中央电视台的许可和承认,望广大的消费者不要受到错误的引导。我部已经着手进行调查。”所以这些所谓的“央视**品牌”充其量只是在中央电视台曾播出过广告,以此用“央视**品牌”来给自己的产品贴金,增加公众对此产品的信赖。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方法、性能等虚假宣传,而这种想用中央电视台的权威来为产品贴金的做法,实质上是在忽悠消费者。焉耆县工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以上三家销售“央视**品牌”产品的店铺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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