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率先在全国推出的节能家电补贴政策挂靠在国家推行的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上,但随着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在去年底的终止,这一地方性的政策何去何从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昨日,市商务委下发通知,明确家电节能补贴政策仍将按原计划延续至2月29日,北京消费者在购买符合规定的高能效家电时仍可享受政府补贴。
根据《北京市高效节能家电产品促销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购买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配有节能显示器)等能效标识为一级或二级的节能型家电产品,将给予100-300元的补贴。据悉,北京高效节能家电产品促销试点工作实施于2011年9月1日,将于2012年2月29日截止。
对比原来的政策,2012年版的节能补贴最显著的变化就是取消了此前必须参加以旧换新的限制。通知中明确表示,销售企业在销售高效节能家电时直接向购买人垫付促销试点工作补贴资金,购买人在《北京市节能家电补贴确认书》上签字,销售企业加盖单位印章,并将购物发票编号等相关信息录入高效节能家电产品试点工作管理信息系统。
在上周五召开的北京市商务工作会议上,市商务委主任卢彦表示,今年北京市将继续开展节能产品示范店创建,扩大高效节能产品销售,节能产品销售额力争实现100亿元,引导绿色消费。数据显示,开展高效节能家电产品促销试点工作能提高北京市节能产品市场占有率60%-70%。2011年9-12月,北京市节能家电的销售额达到17亿元。
市商务委方面表示,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做好销售服务工作、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此举被看做是规避“违规、骗取财政补贴行为”、“补贴资金发放不及时”、“非本人身份信息被盗用购买节能家电产品”的有效途径。不过,不少消费者反映,希望家电节能补贴等促销政策能够覆盖到在京生活的外地人,这对扩大首都消费会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