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工商局对存在问题的消费类格式条款依法进行了审查,初步确定了部分条款涉嫌违法,并向社会公布首批27种涉嫌违法的不公平消费格式条款,部分违法条款涉及家庭装饰装修行业。
涉及家装行业的违法条款具体内容有三条:
一:经营者为免除自己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而设置的条款:
“××公司不承担任何情况下可能造成的跑水、漏电、煤气泄漏等事故造成的损失。”、“装饰工程所在区域如果存在环境污染现象,则乙方有权拒绝检测,对甲方自行检测的结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经营者为免除自己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而设置的条款:
“消费者在验收合格后的十日内未结清工程款,将失去免费保修的资格。”
三:经营者为排除消费者解释权而设置的条款:
“该条款(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该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以及“我公司依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该合同进行解释”等。
瑞博文装饰北京公司总经理邢鸿磊表示,目前行业内确实存在企业缺乏自律,在设置条款时违背工商部门规定的现象。此次将违法条款进行公示,有利于约束家装行业的行为,从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当遭遇到以上霸王条款时,消费者有权拒绝签订合同,并可向工商部门或装饰协会进行投诉以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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