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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住房公积金

宁波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可以缓解居民的购房负担,单位和职工个人有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所以住房公积金具有互助性、保障性和强制性。下面介绍的是宁波住房公积金查询、提取、贷款、利率。

宁波住房公积金查询
宁波住房公积金查询
1、网上查询
宁波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http://www.nbgjj.com/perlogin.jhtml
查询范围:此功能可以查询个人公积金贷款情况及个人账户余额,缴纳明细。
2、电话查询
查询电话:12329
服务时间:全天(除人工咨询服务)
查询项目
个人贷款业务:个人贷款业务咨询及办理指南。
个人公积金账户:账户余额。
人工咨询:公积金业务咨询、投诉建议、公积金业务指南、办理网点查询。
3、网点查询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6:45)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中国宁波市解放南路166号
电话:87978849
鄞州分中心
地址:鄞州区惠风东路278号
电话:87419061。
宁波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宁波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一)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
(二)单位经审核,开具一式三联的《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准确、完整地填写“ 单位名称、单位账号、职工姓名、职工个人账号”等信息,并在第二联加盖印鉴章。
(三)职工持《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及有关资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留存管理中心),到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中名称、账号及其他信息填写的完整性、准确性,个人身份证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同时,根据职工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按本操作规程进行审核,经确认与原件无误后,复印件留存管理中心,原件返还提取人。
管理中心将符合规定的提取人信息及其他提取资料在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系统上进行登记操作,打印一式三联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单,加盖业务公章后,一联作为提取凭证交提取人,一联移交银行出纳作为开具存单或支票的凭证,一联作为业务档案存查。
提取人持现金存单或转账支票,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银行提取现金或办理相关支付(或还贷)手续。
提取资料不符合本操作规程规定的,管理中心将提取资料返还提取人,告知退件原因,并填写一式二联的《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退件理由书》;需要核实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答复申请人。
提取业务除节假日外全月办理,销户提取应在单位为该职工办理好封存手续后方可办理。
宁波住房公积金贷款
宁波住房公积金贷款
宁波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80万。
现行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每户严格控制在80万元(含)以内
贷款额度 = 借款人及参与计算贷款额度人员的缴存基数之和×贷款系数× 12 个月×贷款 ( 计算 ) 期限。
1 、贷款额度测算时,借款人离法定退休年龄不到 20 年的,可适当放宽贷款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 5 年,同时须符合贷款期限的规定。
2 、借款人及参与计算贷款额度人员,应分别按各自公积金贷款额度测算,最后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3 、共同借款人贷款额度测算时,贷款期限超过主借款人贷款期限的,按主借款人贷款期限;低于主借款人贷款期限的,按共同借款人实际贷款期限。
4 、夫妻双方异地(仅限于本市行政区域以内)缴存住房公积金,在贷款额度测算时,可合并计算。
宁波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宁波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4.7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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