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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积金

重庆公积金

我们知道,在有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朋友们需要买房或者翻修的情况下,自身的资金不足,这时你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由于有公积金的贷款,可以解决你一时资金上的困难……

重庆公积金查询
重庆公积金查询
1、重庆住房公积金电话查询
重庆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查询电话12329,同时可以咨询人住房公积金查询、公积金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等问题。
2、重庆住房公积金上门查询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简介: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有办公室、人事教育处、综合计划处、财务管理处、审计稽核处、政策法规处、信贷管理处、贷款审核处、信息管理处九个处室,以及铁路分中心、30个远郊区县分中心和4个(渝中、沙坪坝、江北、南岸)主城内办事处。负责全市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及主城九区、双桥区其它房改资金的日常管理、归集、使用、保值增值与归还等工作。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36号
电话:023-63651163
投诉电话:023-63654037
政务值班电话:023-63654119、63651189
服务热线:12329
邮编:400015
重庆公积金查询网:http://www.cqgjj.cn。
重庆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重庆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NO.1购买新房提取条件:职工购买具有所有权的新房用于自住,一次性付款购房的,在一年内可以提取一次用于购房;按揭付款购房的,在一年内可以提取一次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可提取人:购房人及其配偶、共有权人及其配偶。
提取额度:一次性付款的,提取额度不超过房价总额;按揭付款的,首次按支付首付款提取时,不超过首付款总额。
NO.2购买二手房提取条件:职工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二手房用于自住,且未办理购房贷款,或者办理了购房贷款但在购房一年内的。购房一年的提取时间从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发证时间开始计算。 可提取人: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共有权人及其配偶。
提取额度:不超过房款总额,但如果该套住房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提取额为:房价总额–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
NO.3自建住房提取条件:职工建造自住住房。 可提取人:建房人及其配偶。
提取额度:房款总额(以百元为单位)。翻建、扩建自住住房的,需提供《土地使用证》和城乡、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文件(未纳入国家规划管理范围的需提供乡、镇人民政府颁发的许可文件)、施工合同(协议)、购买建材的发票。
NO.4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条件:职工大修自住住房,且五年内没有以大修该套住房为由提取过住房公积金。
可提取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及其配偶。
提取额度:不超过大修住房的实际工程造价。
重庆公积金贷款流程
重庆公积金贷款流程
重庆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购房职工可通过售房单位,也可到贷款承办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咨询办理贷款的有关事宜,测算可贷额度和期限。
2、购房人向承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资料复印件,同时携原件备验。
3、获得批准的借款申请人接经办人员通知后,按约定的时间到约定地点签订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文本并办理住房置业担保。
4、办理购房交易、抵押登记手续。
5、已办妥所有手续的贷款由贷款承办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资金直接划转借款人所购楼盘的售房单位指定的账户。
重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购房职工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承办银行咨询办理二手房贷款的有关事宜,初步测算可贷额度和期限。
2、借款申请人领取《贷款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情况调查表》并认真如实填写,同时提交相关申请资料。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贷款承办银行初验借款申请人资料合格后,出具《价格评估通知书》。
3、借款人委托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认可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二手房价格评估,评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4、依据二手房价格评估结果确定可贷额度和期限,并将借款申请人购买二手房自筹资金部分存入指定专户,取得缴款凭据后交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贷款承办银行。
5、公积金中心经办人与借款人谈话,并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查。
6、借款人及有关当事人按照经办人员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地点签订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文本并办理担保或贷款综合保险。
7、办理二手房产权过户、抵押登记手续。
8、已办妥所有手续的贷款由贷款承办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资金和借款人自筹资金直接划转售房人指定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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