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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公积金

徐州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徐州住房公积金是指江苏省徐州市的公积金管理系统,其管理中心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于2002年9月组建成立,2003年1月正式运行,负责对徐州市行政区域内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行业的单位和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进行管理的公众资金经营管理机构。

徐州公积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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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住房公积金查询电话
徐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查询电话:12329、16889100、118114,同时可以咨询人住房公积金查询、公积金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等问题。
徐州市公积金电话查询说明:点击进入>>
徐州住房公积金办公查询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简介: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办公室、法规宣传处、组织人事处、归集管理处、提取管理处、贷款管理处、计划财务处、稽核监管处、信息网络管理处 9个职能处室, 2007年增设中心营业部;并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分别在丰县、沛县、铜山县、邳州、新沂市、睢宁县、贾汪区、翟山设立8个管理部,各管理部和中心实行统一制度、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具体负责各责任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地址:徐州市建国西路85号
电话:0516-85707639(办公室)
归集管理处:0516-85706094
提取管理处:0516-85706044
贷款管理处:0516-85706046
服务热线:12329
邮编:221006
徐州公积金网:http://www.xzgjj.gov.cn。
徐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
徐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
一、徐州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50万。
按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标准执行(目前借款人双方正常缴存的,其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借款人单方正常缴存的,原则上不超过最高贷款额度的50%,经“中心”信用等级综合考评通过后,可适当放宽至最高贷款额度的75%。
双方或单方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公有住房的,贷款比例一般均不超过70%,取消单方不超过60%的限制;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比例一般均不超过60%,取消单方不超过50%的限制。
最高贷款额度的测算按申请人贷款偿还能力测算参考值公式的4倍为限,并且同时符合上述两条的规定,一般不得突破。取消按申请人贷款偿还能力测算参考值公式的2倍为限的限制。
二、徐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1-5年(含5年)贷款利率为4.45%,6-30年贷款利率为4.9%。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本人、配偶及子女因患重大疾病或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四)法院判决住房公积金作为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等涉及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五)新就业人员支付房租的;
(六)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2、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非本市户籍且户口在农村,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回户籍所在地的;
(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连续两年以上未再就业,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
(五)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判决书载明刑期届满时,达到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
(六)出境定居的;
(七)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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