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面向中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性住房叫做公租房,公租房是只租不售的。要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才可以申请公租房。要是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就要被劝退,公租房不是住进去了这个房子就是你的了。那和小编一起来看看,长春2018新建公租房 。
依据长春2018新建公租房规定
1.要是合同到期了,可以提出续租的申请,但是审核后不符合续租条件的,就不能再续租了。
2.在租赁期内,要是超过了政府规定的收入标准或者是说通过了购买、受赠、继承的方式,来获得了其他的住房,这个也是不在符合公租房配租条件的。
3.申请人要是故意隐瞒了一些情况还是说提供了虚假材料来申请公共租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是不给受理的,还会给予警告。严重的话还会记入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档案里。
4.要是以欺骗的手段来获取这个公租房的话,会被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处下罚款1000元,登记要是轮候对象,将取消登记;要是已经租了公租房的话,将责令限期退还所承租的公租房,还要按市场的价格补交一定的租金,并按市场价格补交租金。承租人退回了公租房起5年内是不能再申请公租房了。
5.房地产机构人员是不行把公租房拿来出租、转租、出售的。要违反规定了,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就会下责令限期改正,并记入房地产经济的信用档案里;还会对房地产的人员,罚款1万元;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将取消网上签约的资格,罚款 3万元。
文章总结:长春2018新建公租房,合同到期后是可以续租的,但是要提出申请。要是经过审核不符合的就不行再续租。在租赁的时候,是不能故意隐瞒或者是拿虚假材料上报的,一旦发现后果是十分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