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化设计的控制
1、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设计单位负责。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4、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了解和实地勘察,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
(二)装饰材料的控制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fdcew.com。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2、装饰材料进场使用前应由施工单位提供样品,确认、封样,作为材料进场验收的依据。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
装修设计
防火规范》(GB502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
4、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报验与验收材料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
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
装修材料
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6、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规范》各章的规定。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7、当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对材料进行见证检测时,或对材料的质量发生争议时,应进行见证检测。承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三)施工过程控制要点
1、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对既有建筑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并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4、墙面采用保温材料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保温材料的类型、品种、规格及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
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应有主要材料的样板或做样板间(件),并应经有关各方确认。
6、管道、设备等安装及调试应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当必须同步进行时,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等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电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
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防止污染和损坏。
9、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环境条件应满足施工工艺的要求。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当必须在低于5℃气温下施工时,应采取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
10、严格执行隐蔽工程报验制度,对抹灰层基层处理、吊平顶龙骨安装、隔断龙骨安装等隐蔽项目必须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验收通过,方才能转入下道工序施工。
11、对天然石材等饰面工程进行专门的分项工程质量报验,把好装饰效果关。
(四)质量控制目标值
装饰分部工程中各分项工程合格率达到100%,装饰观感质量符合各分项工程中一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设计单位负责。